近來有工會說受消防署委託辦理防災宣導,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消防署近來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及檢舉,有自稱受消防機關委託之單位,表示依消防法規定協助辦理防火講習或宣導,假借至場所實施防火宣導後,現場販售消防商品。此類假稱免費宣導真推銷的商業手法,請民眾勿上當受騙!

消防署特別澄清,消防機關並無授權或委託任何公協會、團體或公司至各公司行號辦理防火宣導,若您有接到類似電話或傳真,請不予理會或予以拒絕。

 

   若民眾有辦理防火宣導等需求,可向當地消防機關洽詢提供協助,各消防機關皆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有關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每半年應實施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由場所防火管理人依照製作之消防防護計畫自行就其人員加強訓練滅火、通報及避難應變能力,其亦得請當地消防機關派員指導,提高火災時的自主應變能力。

更新日期:11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