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110年國家防災日防災教育推廣活動【基隆市政府2021年防災暨防颱宣導繪畫比賽】

一、主題:本次活動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宣導並協助民眾準備防災(颱)用品、防災食品、緊急避難包等用品,落實各項防災及防颱準備,比賽以「防災宣導」(幼兒園、低年級組)及「防颱宣導」(中、高年級組)為主題,藉由活潑生動的方式描 繪作品,提升民眾備置防災(颱)用品、食品及緊急避難包之意願,落實自主防災準備。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內政部消防署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基隆市消防局
四、協辦單位:日本富士之國靜岡駐台辦事處、社團法人台灣防災產業協會、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店、家樂福超市、頂好超市、特力屋等。
五、贊助企業:基隆慶安宮
六、參加對象:基隆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學童均可參賽
七、徵選規格與內容:(報名表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oQWtMmiltyY194BcimOmuQspg5M_bVGM?fbclid=IwAR0Eq9OI7rLlJx40vxSgExD8P76_nwJStI_oowMy2OqPc7iCJSUpSnkz83Q)
    (一)組別:
        1.著色組(防災宣導主題3選1-地震應變、家具固定、緊急避難包):區分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參加。
        2.徵畫組(防颱宣導主題):區分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參加。
    (二)著色組:線上下載(共3款可自由挑選1款參賽),尺寸A4(29.7公分×21公分),手繪方式作畫。
    (三)徵畫組:一律以四開平面圖畫紙手繪方式作畫。
    (四)創作材料限用粉彩筆、蠟筆、彩色筆、水彩或壓克力顏料,不可使用電腦合成、拼貼等方式創作。
    (五)作品皆不須裝裱。
    (六)作品為個人創作,每位參賽者作品以1件為限。
八、收件時間:1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收件方式:
    (一)現場收件:繳交報名表及作品至「基隆市信二路299號(防災大樓)1樓消防局信二消防分隊」,現場收件日期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二)通訊報名:於收件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作品以掛號方式郵寄
至「20241基隆市信二路299號2樓(災害管理科)陳偉建先生/連絡電話02-24252119#861」,請註明參加oo組(oo組)繪畫比賽,例如著色組(幼兒園組),作品請保持平整,盡量不要摺疊以免毀損作品,建議使用長柱形便利箱。
十、得獎名單、獎勵方式及表揚:
    (一)得獎名單於10月公布於基隆市防災宣導網臉書專頁,除得獎者以電話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
(二)著色組及徵畫組分別選出前三名、優選3名及佳作3名,頒發獎金(禮券)、獎狀、獎品及作品集並擇期假基隆市政府或災害應變中心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十一、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基隆市政府一樓市民藝廊或災害應變中心展出後發還作者,其餘作品皆無退還。
    (二)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獎品或商品禮券:
        1.冒名頂替參選者。
        2.曾於國內外參賽並得獎之作品。
        3.妨害他人著作權者。
    (三)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小組之決議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五)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並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公開展示、刊登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等使用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發表等均不另計酬及通知。
    (六)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報名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行使相關權利。
    (七)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金或商品禮券得獎者。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修正後公布,不另行通知。
十二、評審方式:報名資格及文件完備並符合徵件規格者,將由主辦單位遴選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小組評審,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三、本活動承辦人:基隆市消防局災害管理科 陳偉建,連絡電話24252119#861
活動訊息:基隆市消防局http://www.klfd.gov.tw/基隆市防災宣導網臉書。
附件
註:請詳填報名表內各項資料並浮貼作品背面,作品上一律不得書寫任何資料,否則取消參賽
資格,郵寄作品時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oo組(oo組)繪畫比賽」。
 

更新日期:110-09-15

檔名
下載檔案
活動簡章0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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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比賽海報1100805.jpg